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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挂牌公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将在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挂牌出售的方式转让不良资产,本次拟挂牌转让的不良资产共342户由4个资产包组成,4个资产包为本次转让的4个标的,涉及北京、成都、宁波、深圳四家分行,截至2021年1月31日(交易基准日),不良资产本金余额共计1,798,889万元。其中1号标的对应的资产包编号为“HSB-BS2021-1”,涉及10户不良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不良资产本金余额为451,730万元;2号标的对应的资产包编号为“HSB-BS2021-2”,涉及234户不良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不良资产本金余额为468,002万元;3号标的对应的资产包编号为“HSB-BS2021-3”,涉及45户不良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不良资产本金余额为464,127万元;4号标的对应的资产包编号为“HSB-BS2021-4”,涉及53户不良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本金余额为415,030万元。徽商银行将为本次挂牌转让提供拟转让资产组合简介、联系方式及本次挂牌转让程序与时间表予每一位妥为签署保密承诺函、送达其它必要的注册资料、且经徽商银行确认给予注册资格的被邀请人。

一、报价规则:本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交易分4个标的分别转让,采取一次性报价、公开竞价现场选定报价最高的意向投资人,若有两个相同的最高报价,报价最高的两名意向投资人将依通知择日进行第二次报价。最高报价经徽商银行内部决策后确定最高报价投资人是否竞得本次转让标的。

二、公告期限:2021 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4日 。

三、重大事项:

1、本次转让的资产均为五级分类级次为次级或可疑或损失类的不良资产;

2、受让方须为“财金【2012】6号”文规定的适格的资产管理公司;

3、徽商银行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兜底承诺;

4、徽商银行在挂牌转让过程中未与任何意向受让方进行关于资产转让价格的单方谈判;

5、意向受让方自行开展转让资产包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对尽职调查结果独立承担责任;

四、联系人:交易所联系人:韩女士—0551-62980711

 委托方联系人:王先生—13965117354

特此公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